ETHICS & COMP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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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規範

Hugel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始終將本倫理規範放在首位, 在堅持本企業倫理規範的基礎下合理的展開各項業務活動,並判斷各項業務活動及
相關裁決是否正確,力求透明公正。
Hugel始終致力於顧客、股東、管理者及員工、關係企業人員等所有利害關系人的幸福及利益。

    • (適用範圍)本企業倫理規範適用於Hugel及關係企業的所有管理者及員工。
    • (遵守義務及責任) 各個管理者及員工都應熟悉本企業倫理規範內容,並嚴格遵守。如果違反,則應接受相應責任歸屬。

    1.基本原則
    各在職員工應帶著履職盡責的使命感及責任意識而實施各項業務,應謀求正直及信任。
    • a.
      優先考量顧客滿意度
      從顧客角度上考慮問題並採取行動,為提供顧客最佳產品及服務而不遺餘力。
    • b.
      培養倫理意識
      熟悉本企業倫理規範內容,並嚴格遵守,進一步提高倫理意識。
    • c.
      重視管理者及員工滿意度(提升生活品質)
      應重視各個管理者及員工的尊嚴及價值,應備有能夠公平競爭的晉升體制,應備有合理的評價及獎勵體制。
      應打造能夠讓管理者及員工愉快的工作環境。
    • d.
      承擔社會責任
      應根據對企業的要求而承擔社會責任、遵守各種法規、維護金融秩序,應為國家經濟及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 e.
      股東利益最大化
      應透過合理投資及穩健經營將企業實力最大化,給各個股東帶來長期穩定的利益。

    2. 適用對象及說明
    本企業倫理規範,適用於Hugel及關係企業的所有管理者及員工,應始終嚴格遵守並能夠準確說明。
    -如果本企業倫理規範與其他規定相互衝突,則以本企業倫理規範為標準。如果屬於下述事項,則以其他規定為標準。
    • 韓國藥事法、韓國醫療法、韓國醫療器械法、韓國化妝品法、韓國國民健康保險法、韓國請托禁止法(禁止不當請托及收受錢財的法律)
    • 韓國制藥協會公平競爭公約、韓國國際醫藥產業協會臨床活動指南(KRPIA)、 韓國醫療器械產業協會公平競爭規約
    • 由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韓國保健福祉部、韓國食藥署等發布的制度及指南
    • 已經得到企業CEO核准的內部管理運用方案、SOP等
    • 由韓國政府部門發布的其他政策或法規以及變更後的其他政策或法規
  • 1. 尊重顧客
    管理者及員工,有義務提供能讓顧客滿意及信任的最佳產品及優質服務,有義務提供正確的產 品及服務資訊,避免誇大的宣傳或廣告。

    2. 保護顧客
    管理者及員工,有義務保護顧客的利益、安全及個人信息,有義務尊重及遵守消費者保護法等,禁止對顧客采取不當的行為。
  • 1. 專注於業務內容,禁止工作崗位或提供虛假資訊
    -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在工作期間處理與其業務不相關的私事。
    -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隨意遲到或早退,禁止在沒有得到直屬主管核准而私自外出。
    -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隨意缺勤,應在得到返崗通知時立即回應。
    - 管理者及員工,應在工作期間專注於其業務並準確報告,禁止提供虛假訊息。

    2. 健康的休閒活動式和勤儉的生活態度
    管理者及員工,應在工作之外透過健康的休閒活動努力提高生活質量,應保持勤儉的生活態度。

    3. 禁止接受不當指示及委托
    -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向下級下達不當指示,禁止接受來自直屬主管的不當指示。
    -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接受涉及到其業務的不當委托,禁止實施涉及到其業務的不公平交易。

    4. 違反行為的報告以及報告者的保護
    管理者及員工,如果在實施其業務時發現違反本企業倫理規範或者其他法規,或者發現有可能違反,則應立即報告給直屬主管以及相關部門。
    企業應徹底保護上述報告者身份訓息,不能給上述報告者帶來任何損失。

    5. 保護內部資訊以及禁止內幕交易
    管理者及員工,可以在實施其業務時透過合法手段獲取涉及到企業及顧客的內部信息,但不能隨意泄露或共享。
    禁止利用涉及到企業及顧客的內部信息買賣特定股票及實施內幕交易。禁止透過將內部信息透漏給第三方而謀求經濟利益。
    - 如果在實施業務時獲取到信息, 則應如實記錄與報告,並妥善保管及管理企業知識產權。
    - 應尊重其他企業及其他人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禁止採取任何侵害行為,包括隨意使用、復制、共享、變更等。
    - 與外部人員或朋友聯絡時,包括打電話、網路電話等,不能違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及安全保護條例。
    *禁止將涉及到新產品、銷售、成本、打折、營銷、客戶、庫存等的內部信息泄露出去。

    6. 禁止利益衝突行為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在實施其業務時(包括業務往來、對外活動等)危害到企業及顧客利益,除非 有相關法規的支持。如果沒有事先得到企業核准,則不能實施其他業務。

    7. 對外活動的限制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透過交流、講演、媒體、出版等而泄露涉及到企業及業務的內部信息,除非事先得到企業核准。

    8. 政治活動及捐贈行為的限制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在實施其業務時(或利用其職務便利)而捐助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以企業名義 實施的政治捐款、社會捐贈等所有捐助行為,應事先得到企業核准。

    9. 金錢、不動產、禮物、招待等(以下簡稱為“錢財等”)的限制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在實施其業務時索要或接受錢財等。
    - “禮物”指的是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形式或以無償形式提供的物品,包括有價證券、住宿卡、會員卡、入場券等。
    - “招待”指的是在飲食、高爾夫、娛樂、交通、住宿等方面提供的便利條件。
    如果屬於下述事項,則不受限制。
    • 對方為履行債務等而提供金錢、不動產等。
    • 對方為便於業務實施而提供簡單普通的飲食、通信、交通等(以社會觀念為標準)。
      *應遵守委托禁止法(禁止不當委托及收受錢財的法規)。
    • 在正式活動場合上由主辦方向各個出席者統一提供飲食、交通、住宿等。
    • 向非特定人群統一發放紀念品、宣傳品等。
    • 給遭遇疾病、災難等的管理者及員工提供錢財等,目的為幫助其度過難關。
    • 對方為便於業務實施而提供鮮花、水果等簡單普通的禮物(以社會觀念為標準)。
      *應遵守委托禁止法(禁止不當委托及收受錢物的法規)。
    • 在管理者及員工互助會上公開提供錢財等。
    • 由上級向下級提供錢物等,目的為慰勞、激勵、嘉獎等。
    • 因上任、離職等原因而提供鮮花、紀念品等簡單普通的禮物(以社會觀念為標準)。

    10. 經費的使用
    管理者及員工,應在合理及必要範圍之內為實施其業務而使用經費,應妥善管理企業公款或資產,禁止利用職務便利而侵佔、挪用、竊取, 禁止利用職務便利謀求私利。

    11. 禁止私自借貸行為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與顧客之間的私自借貸行為,禁止伴隨著錢財賄賂的賭博行為。如果有必要借貸及擔保,則應事先得到企業核准。

    12. 相互尊重
    管理者及員工,應相互尊重對方人格、講求禮節、容納不同性格,不應差別待遇。

    13. 透明交易
    應客觀判斷相關物品或勞力供應方的可靠性及誠實性,應根據購買目的或雇用目的而考慮相關物品或勞力的長短期價值, 應根據企業需求、價格、使用便利性等而決定是否購買或僱傭。

    14. 禁止性騷擾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在實施其業務時利用其職務便利而針對其他管理者及員工性騷擾,包括語言、行為等, 禁止利用職務便利而給其他管理者及員工背黑鍋。

    15. 禁止不公平交易
    禁止管理者及員工實施不公平交易,禁止誘發企業實施不公平交易。

    16. 企業內部的合作
    企業各個部門,各個管理者及員工應為了謀求共同利益而互相合作。
  • 1. 尊重個人創意性
    企業應努力打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及組織文化,應尊重管理者及員工的個人創意性,從而讓其充分發揮並取得優秀成果。

    2. 保護員工個人信息
    企業應妥善保護管理者及員工的個人信息。

    3. 禁止差別待遇以及對成果及能力的獎勵
    企業應容納各個管理者及員工的不同性格,不能根據人種、國籍、宗教、出身、地緣、學緣、 血緣、性別、有無障礙等而差別對待,應針對成果及能力而公正評價並適當獎勵。

    4. 提供培訓及進修機會
    企業應努力為提高管理者及員工的業務能力而提供適當的培訓及進修機會。
  • 1. 具有模範意義的企業活動
    企業,還有管理者及員工,應確保企業活動合法且正當,應誠實履行納稅義務,為國家發展做出貢獻。

    2. 社會成員的角色
    企業,不能停留在只追求企業利閏的層面上,應扮演能夠為其他社會成員提供優質服務的角色。
    管理者及員工,不僅是企業成員,還是社會成員。

    3. 社會成員的義務
    企業,還有管理者及員工,應努力慘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環境保護活動等,從而履行作為社會成員的義務。
  • 1. 企業資產的保護
    - 企業資產(包括企業商號),只能用於企業發展,禁止給任何個人使用,除非事先得到企業核准。 管理者及員工在工作期間獲取的信息及知識產權,全部歸企業所有,無論管理者及員工是否還在企業工作。
    - 企業資產的管理者及使用者,如果因其過失而給企業資產帶來損失,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賠償。

    2. 企業活動的記錄以及記錄管理
    所有企業活動都應妥善記錄,涉及到人事、法規、會計、采購、生產、銷售、研發等。所有記錄、資料及信息都應妥善管理及保管。

    3. 企業信息的準確提供
    應主動向所有股東提供企業現況及未來相關信息,應確保相關信息的可靠性及實用性。

    4. 股東利益的保護
    應透過合理投入及利益實現而謀求企業發展,應避免投機性業務擴張或者追逐短期市場熱點,從而有效保護股東利益。
  • 1. 提交宣誓書
    新進的管理者及員工,或者是調到關係企業的管理者及員工,則應領取《企業倫理規範》,並填寫《宣誓書》(附件1)並提交給企業負責人。

    2. 培訓
    • 部門負責人應針對部門成員制定培訓計劃並實施,每年應至少實施1次培訓並於培訓後簽名。
    • 如果是新來的管理者及員工,或者是調到關係企業的管理者及員工,部門負責人應對其實施企業倫理規範的培訓。

    3. 管理監督責任
    • 部門負責人有義務針對部門成員的業務處理情況等進行管理及監督,事先防止發生不當業務處理等意外。如果發現工作紀律散漫, 或具有違反紀律的可能,則有義務指出並糾正。如果嚴重,則應向直屬主管或企業負責人報告。
    • 如果違反紀律等,部門負責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4. 指定企業倫理綱領負責人
    • 企業倫理規範的培訓及管理由各個部門負責人擔任。
    • 企業倫理規範負責人,應確定部門成員是否已經接受企業倫理規範培訓,是否認真遵守企業倫理規範,應受理及處理相關違反行為。
    • 企業倫理規範負責人可以約談違反企業倫理規範的部門成員,但不能泄露約談內容。